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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起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资格审查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资格审查内容: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具体名单详见《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①毕业证;②身份证;③笔试准考证;④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退役士兵:
①身份证或士官证;②退伍证;③户口本;④笔试准考证;⑤毕业证;⑥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请考生保持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的畅通,并密切关注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公告。
咨询电话:市招考办0734-2896682。
附件:
2012年衡阳市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 衡阳市招考办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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