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的协调与沟通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 资金 使用科 | 1人 | 专科及以上 | 土建、工程造价、设备工程等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 | 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 资金 监管科 | 1人 | 本科 及以上 | 理工科、经营管理、法律类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 | 文字功底较好,具备造价类相关职业资格证,且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 资金 归集科 | 1人 | 本科 及以上 | 统计学、档案管理类相关专业 | 30周岁以下 | 具备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且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 年10月20日至11月2日(限正常上班时间)。
3、考生在长沙市人才网 www.cshr.com.cn 下载《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ywxzj@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我中心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电话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到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我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
面试内容:测试应聘人员基本文化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逻辑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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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优秀者进入我中心聘用人员试用期,参加我中心组织的《新进人员考试》。
五、体检
1、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六、录取与聘用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进行我中心组织的《新进人员转正考试》。
2、试用期内综合表现优秀的应聘人员拟为我中心聘用人员。
3、被聘用人员与我中心委派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我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31-8466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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